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、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、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,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。
其特征,外觀設計與發明與實用新型有關本質上的區別,并不要求外觀設計解決任何實際技術問題,只要其能使產品美觀,對消費者產品吸引力即可,具體如下:
1.是對工業產品的外觀設計
這里的“工業產品”,必須是可能通過工業生產方法重復制造的,因此,取決于特定地理條件、不能重復再現的建筑物、橋梁的形狀,以及無法穩定再現的純手工藝品、農畜產品等并不能構成外觀設計;需要注意的是,只有對產品的整體設計才能獲得外觀設計專利權,在產品中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單獨使用的“局部設計”,如帽檐、杯把等,不能獲得外觀設計專利權。
2.是對產品的形狀、圖案和色彩的設計
產品的形狀、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、圖案的結合,均可以構成外觀設計。
3.富有美感。